甄瑞瑞:本院对河北长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志奇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甄瑞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长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维修费及延误工期损失合计64946.34元:二、驳回原告河北长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张志奇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原告河北长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志奇负担1137元(已交纳);被告甄瑞瑞负担116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翼0131民初3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120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031189916926 立即咨询